年度 2026更新 2026-05-16🔒 本地計算by F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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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業給付試算
年度 2026更新:2026-05來源:就業保險法第 16、17 條
非自願離職後可領多少失業給付?輸入月投保薪資與保險年資,試算每月給付金額(月投保薪資 60%)與可領月數(6 個月,育有未成年子女最長 9 個月),並顯示申請期限提醒。
輸入資料
元
年
歲
試算結果
月投保薪資:40,100 元
每月給付(60%)24,060 元
可領月數6 個月
總可領金額
144,360 元
基本給付期間 6 個月
⏰ 申請期限:離職後 14 天內到就業服務站辦理,逾期不補發
ℹ離職後 14 天內須到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,逾期部分不補發
ℹ每月須回站辦理失業認定並提供 2 筆求職紀錄
ℹ若有未成年子女可延長 3 個月,請確認申請時說明
常見問題
依就業保險法,非自願離職包括:雇主依勞基法終止勞動契約(資遣)、雇主移轉(公司被合併)、雇主積欠工資等。主動離職通常「不符合」資格,但若因職場霸凌、性騷擾、工作條件重大不利變更、薪資遭積欠等情況被迫離職,可向就業服務站說明,由專員認定是否符合非自願離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