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業給付申請攻略 2026:非自願離職認定、金額試算與注意事項
非自願離職最多可領 6 個月失業給付(育有未成年子女最長 9 個月),每月領月投保薪資的 60%。月薪 4 萬每月約 24,000 元、6 個月共 144,000 元。本文說明申請資格、期限、非自願離職的認定邊界,以及常見地雷。
🔄 更新 2026年5月16日⏱ 2 分鐘閱讀
失業給付:非自願離職的重要緩衝
失業給付是就業保險提供給非自願離職勞工的所得替代機制,讓你在找新工作期間維持基本生活。
基本條件:
- 就業保險年資累計滿 1 年
- 非自願離職(資遣、公司關閉等)
- 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求職意願
給付金額與月數計算
| 項目 | 說明 |
|---|---|
| 每月金額 | 平均月投保薪資 × 60% |
| 一般可領月數 | 最長 6 個月 |
| 延長條件 | 育有未成年子女:最長 9 個月 |
| 年齡加成 | 45 歲以上且年資 15 年以上:最長 9 個月 |
試算範例:
- 月薪 4 萬(月投保薪資約 40,100):每月約 24,060 元,6 個月共 144,360 元
- 月薪 5 萬(月投保薪資約 50,600):每月約 30,360 元,6 個月共 182,160 元
非自願離職的認定
符合資格(可申請):
- 雇主依勞基法終止勞動契約(資遣)
- 公司歇業、轉讓
- 積欠工資(未按時給付)
- 其他非可歸責於勞工的終止事由
通常不符合(主動離職):
- 自行提出辭職
- 試用期屆滿雙方不續約
灰色地帶(需認定):
- 職場霸凌、性騷擾被迫離職
- 工作條件重大不利變更(降薪、調職)
- 雇主違法行為導致無法繼續工作
若屬灰色地帶,建議向就業服務站詳述情況,由專員協助認定,不要自行放棄申請資格。
申請時限:14 天黃金期
離職後 14 天內,必須親自到公立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,同時提出失業給付申請。逾期未辦理,逾期期間的給付不予補發。
所需文件:
- 身分證正本
- 離職證明書(或資遣通知書)
- 最近 6 個月薪資證明
- 存摺封面(匯款帳戶)
- 1 吋照片 2 張
領取期間的義務
每 30 天(即每月)須回到就業服務站辦理失業認定,並提供至少 2 筆求職紀錄。若當月找到工作或從事兼職(超過基本工資),須立即通報停止請領。
使用失業給付試算機可精確計算你的可領金額與月數,並核對申請時限。
相關計算工具
本文提到的計算,可用以下工具直接試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