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房地合一稅2.0實際申報案例拆解:5種持有年限×3種獲利情境的稅金試算

房地合一稅 2.0 完整案例:持有 1.5 年 45% 稅率、自住 400 萬免稅額、繼承取得年限計算、預售屋換約、重購退稅——5 個真實情境逐步試算。

3 分鐘閱讀

賣房前先算清楚要繳多少稅,避免「獲利 500 萬、稅繳 150 萬」的震驚。

房屋持有成本試算(含稅費)→


房地合一稅 2.0 稅率表

持有年限 個人稅率 備註
2 年以內 45% 短期投機最重稅
超過 2 年、5 年以內 35%
超過 5 年、10 年以內 20%
超過 10 年 15% 長期持有最優惠
自住房屋(符合條件) 10% 獲利超過 400 萬才課稅

課稅所得 = 成交價 − 取得成本 − 相關費用 − 土地漲價總數額


案例一:持有 1.5 年獲利 200 萬(稅率 45%)

項目 金額
成交價 12,000,000 元
取得成本(含契稅、代書) 10,150,000 元
出售費用(仲介費 2%) 240,000 元
土地漲價總數額 300,000 元
課稅所得 1,310,000 元
適用稅率 45%
應納稅額 589,500 元

帳面獲利 200 萬,實際繳稅約 59 萬,稅後淨賺約 141 萬。若持有超過 2 年再賣,稅率降至 35%,可省約 13 萬。


案例二:持有 3 年獲利 500 萬、自住申請 400 萬免稅額

項目 金額
課稅所得(扣除前) 3,750,000 元
自住免稅額 4,000,000 元
應課稅所得 0 元(免稅)

課稅所得 375 萬低於自住免稅額 400 萬,完全免稅。注意:自住免稅每人一生僅能使用一次。


案例三:繼承取得、持有 8 年後出售(稅率 20%)

繼承取得的持有年限從被繼承人原始取得日起算,取得成本以繼承時評定現值認定。

項目 金額
成交價 16,000,000 元
取得成本(繼承時評定現值) 8,000,000 元
出售費用 + 土地漲價 820,000 元
課稅所得 7,180,000 元
適用稅率 20%
應納稅額 1,436,000 元

案例四:預售屋換約轉售(稅率 45%)

2021 年 7 月後簽訂的預售屋,換約收益納入房地合一稅,持有年限從簽約日起算。

項目 金額
換約成交價 − 原始簽約價 − 費用 1,950,000 元
適用稅率(持有約 1 年) 45%
應納稅額 877,500 元

案例五:重購退稅試算

情境 退稅金額
賣小買大(新屋總價 ≥ 舊屋) 全額退還已繳稅款
賣大買小(新屋 1,500 萬 / 舊屋 2,000 萬) 按比例退還:已繳稅 × 75%

申請期限:重購後 5 年內向國稅局申請。


成本項目認定:裝潢費可以列入嗎?

費用項目 可否列入 條件
買入/賣出仲介費、契稅、代書費 ✅ 可以 有收據即可
裝潢修繕費 ✅ 可以 需有統一發票,非現金交易
貸款利息、管理費、地價稅 ❌ 不可以 持有期間費用不得列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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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 FAQ

Q:房地合一稅申報期限是什麼時候?

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 30 日內向國稅局申報並繳納。逾期未申報除補稅外需加計利息及罰鍰。

Q:自住免稅額 400 萬,每次賣房都可以用嗎?

不是。自住房地優惠每人一生僅能使用一次,使用後再出售自住房屋,只能適用一般稅率。

Q:夫妻共同持有的房屋,400 萬免稅額是每人各 400 萬嗎?

不是。夫妻共同持有合計只有 400 萬免稅額,依持分比例分配。

Q:持有年限的「取得日」怎麼認定?

一般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。繼承取得以被繼承人原始取得日起算;預售屋以簽訂買賣契約日起算。

Q:裝潢費用沒有發票可以用其他方式舉證嗎?

實務上無統一發票或收據,稅務機關通常不接受列入成本。銀行匯款紀錄可輔助說明但非主要憑證,現金交易幾乎無法舉證。

Q:可以委託代書申報嗎?

可以,費用通常 3,000–8,000 元。繼承、重購退稅、預售屋等複雜情境,建議委託專業人士以避免申報錯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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